现将已通过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律师予以公示(排名不分先后)。公示期为7天(6月6日至6月12日)。公示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,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,自行报请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进行备案审查,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“律师年度考核备案”专用章。欢迎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。